《控制》 Gone Girl BY:吉莉安.弗琳
一對具有完美吸引力的男女,加上一連串精心設計的失聯、抹黑、陷害、嫁禍、謀殺、互相比拚誰有強大的腦、鋒利的嘴和堅決的心,誰就在愛情大寨裡佔地為王。
2012年《紐約時報》年度暢銷小說冠軍
年銷量大破2,500,000冊,超越《格雷的五十道陰影》三部曲
出版至今盤踞Top5超過40週,按讚口碑驚傳不墜
Goodreads.com年度最多讀者票選小說第1名
亞馬遜「懸疑小說作家」排行no.1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結婚五周年當天,妻子失蹤了,廚房有被擦拭過的血跡、客廳桌椅翻倒......逐一浮出的線索樣樣指向丈夫。
小說分3部:男孩失去女孩、男孩遇見女孩、男孩追回女孩(或是女孩追回男孩),以丈夫和妻子雙向視角穿插進行,從篇名來看像是浪漫愛情喜劇,其實是一個爾虞我詐、設計精算的婚姻關係。
這麼有戲劇效果的小說,中文書名太冷靜平凡、缺乏吸引力,也許過了宣傳期就會被忘記吧?據說已經預備拍攝成電影(好像每一本小說都這麼宣稱,聽多了已經是"狼來了"),想必會有較驚世的片名。
據書籍資料『原文書名〔Gone Girl〕一詞,在字面意思除「失蹤女子」之外,「Gone」另有神奇(wonderful)、傑出(excellent)的意思。爵士樂界會用以形容最厲害的。
另外,在二戰後「垮掉的一代」作家中,常用gone girl表示這女子是個cool girl。作家傑克.凱魯亞克名作《在路上》一書,就曾以Gone Girl描述一名酷女郎。』
原書名適切表達了女主角的失蹤事件與她隱藏性格中的”強悍”面向雙重含義,女主角絕對稱得上是Gone Girl。
****以下有雷 ,沒辦法,不然沒法寫下去****
一看這個怪怪的失蹤事件,很快就聯想到阿嘉莎克莉絲蒂-這位知名推理小說家的作品中,只要夫妻其中一人出事,百分之九十九就是配偶搞的鬼。甚至這作家本人都曾經搞過一次疑似故意失蹤,意圖栽贓嫁禍丈夫的真實事件。
對常看驚悚懸疑劇的人來說,這種設定算老梗,但本書第一部還是很盡責的做足表情,以妻子的日記和搞不清楚狀況的丈夫各自表述,讓不老實的丈夫更顯猥瑣可疑。雖然是必要鋪陳,不過實在太拖拉無味。還好這個梗也不是真正的重點,撐完這部分,第二部讓雙方心計敞開,也是各方鬥智較勁的開始,能很"順口"的一口氣看完。
雖然第一部不太有吸引力,有點強迫症的我還是硬耗了一周半的時間撐過,而剩下的半本書卻能1小時之內看完,這麼形容大致能表達故事前後段高潮差距。
撇開有點黑暗變態的特殊性格不談,其實每個人都難免有意無意的在心上人面前表現最完美的一面,你喜歡「酷女郎」,我就模擬這樣的形象。在熱戀期間,我們都不是自己,不是故意欺瞞,而是為了愛願意努力做到對方理想中的模樣。
當愛情從夢幻棲息於日常婚姻,女孩不再酷,男方對婚姻不忠,『我不再愛妳,因為你不再愛我,兩人陷入了莫比斯之環』。大部分女人選擇隱忍或認賠殺出,但本書的妻子認為丈夫的背叛就是『捨棄我,謀殺了我的靈魂,這一點就足以是罪行』。以德報怨何以報德?罪人得受到"相對"的教訓。
但,被逼到絕境的丈夫反攻了,『回來吧!這樣一來,我才可以殺了妳。』雙方鬥智鬥勇,用盡心計,最後......
結局很出乎意料,我不禁反覆假設-若我是作者(或導演),會怎麼收尾?
我喜歡正義的結局,無辜的人該受上天(作者)保佑,但又很欣賞這聰明的"壞"女人,真是很難決定該支持哪一方?
法律上的無辜不代表人格上的清白,毀了承諾、謀殺了婚姻,就是謀殺罪?! 欸~但據說通姦罪都快廢除了。
『如果知道不管如何、對方都會愛著我,那麼一來,挑戰性何在?我應該愛著尼克,即便他缺點甚多;尼克應該愛著我,即便我精靈古怪?
其實愛情需要許多條件,兩個相愛的人,必須永遠呈現自己最好的一面。無條件的愛情等於無紀律的愛情,
無紀律的愛情代價慘重。』
雙封面概念:
女:沒說出口的秘密。男:沒看清楚的真相。
(尼克一隊、愛咪一隊,你支持誰?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