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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別告訴任何人》- BY:珍妮佛.麥瑪洪 JENNIFER McMAHON

 

有時候你眼角餘光會瞄到一些動靜,你眨一下眼睛,那個東西就消失了對吧?那就是妖精......  

 

這本平裝書封面作的很美,漂亮封面外加一層透明硬書衣,內附一張同款書籤,還沒看故事就贏得我的喜愛,覺得自己能拿到這本書真是好幸運啊!

除了書腰帶上免不了的廣告,只有書封內折簡單幾行字介紹了作者,就直接是正文了。沒有一般書籍慣有的推薦序(就是那種很愛爆雷的前導文),異常乾淨。

書封 書 006 書 005   

文案:

      在佛蒙特州的一個夏夜,十二歲少女麗莎走進家後方的森林,從此消失無蹤。在失蹤之前,她告訴自己的弟弟山姆說,有一扇門通往魔法世界,她會在那裡遇見妖精之王,成為他的皇后。

  十五年後,山姆與菲比墜入愛河。山姆的個性明理務實,總是讓菲比感到安心──直到某一天,菲比接到一通神祕的電話。依照對方指示,他們找到麗莎寫的信,上面寫說她就快回來了……疑惑的山姆與菲比決定進行調查,中途卻發現證人、證物居然憑空消失?

  這時菲比才發現,她和山姆彼此都瞞著對方一些祕密,兩人之間的信任因此產生裂痕……

  究竟麗莎失蹤當天那晚,山姆在森林裡看到了甚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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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似複雜的文案,簡單的說就是:12歲的小女孩麗莎失蹤,15年後寫信、打電話透露訊息,預告她即將歸來......

 

故事分15年前(麗莎童年)和現在(弟弟的女友菲比)兩個不同時空線穿插進行,原本只是一個簡單的失蹤案,卻牽扯出黑暗的妖精世界。

神秘的小鎮人口一夜失蹤,只留下麗莎的祖父,當時只是個嬰兒......從小就聽這故事的麗莎深信森林有妖精王,期待能夠見到妖精王,成為他的王后,也相信妖精王能夠治好爸爸的病。後來麗莎開始收到妖精王的信物,約定了某日要來接她走......

弟弟(山姆)的女友菲比則是有個破碎家庭,父不詳又有酗酒母親,對自己極沒信心。和山姆交往後,她認真的想查出15年前的真相,卻越來越複雜,許多事件都無法解釋,連男友都不確定可信。

 

因為不熟悉這作者的風格,也沒查書籍資訊。以往找書閱讀,總會先查大致上的評價,因此會知道是推理、寫實、武俠或科幻?這次難得完全"盲目"就先得到這本書,正巧碰上作者有意混亂讀者思緒,是個人難得的閱讀體驗--這種經驗可遇而不可求,因為要夠懸疑又不夠出名才不至於被爆雷(這樣說,書商大概會很傷心吧?==b),so so的故事也會因此變好看幾分。

現實世界可能沒有妖精,但並不妨礙具幻想力的人寫出《魔戒》和《哈利波特》,如果是奇幻小說,難不成要去質疑掃帚怎麼可能飛得起來?所以看到一半時真的不知該不該跳出來大吼一聲:真相只有一個! 

事情恐怕不是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所說的樣子。你真正去研究的話,就會發現那個小村落的人口慢慢流失,跟很多村鎮的下場一樣。鎮民收拾行囊,去外地工作,般到鐵路邊或礦場旁,或是尋找更適合養動物的牧場。可是這樣很乏味無趣,不是好故事,所以這些年來人們加油添醋,把整件事渲染成可怕的傳說......

你覺得哪一種比較可能?你覺得他是被妖精留下來的呢?還是說,他是個私生子,是個孤兒,因為那時代的男女無法結預或是安全合法的墮胎,所以他出生後被當成棄嬰?家族流傳的故事不見得就是真的。

 

我沒幻想過衣櫥裡或床底下躲著妖怪,然而生活中有些難以解釋的現象讓人不得不歸諸於靈異,尤其是一些聳動幻想的暗示確實很觸動人心,我想很多人都有同感:

有時候你眼角餘光會瞄到一些動靜,你眨一下眼睛,那個東西就消失了對吧?那就是妖精......

你從出生以來一直有感覺吧?不管你再怎麼努力跟大家打成一片,但是你跟其他人終究不一樣。你懂得一些不該知道的事情。你看得見別人看不到的東西。

這些話就像星座或算命的暗示一樣,心智不夠堅定的都會被蠱惑。每個人多少都暗自以為自己有些特殊,很少人會認為是得了飛蚊症。

 

作者成功的把寫實社會題材寫成奇幻風格,真相醜惡和麗莎的天真幻想成極大對比,時空穿插寫法也很適合呈現影像多視角,特別是結局很"好萊塢",我覺得拍成電影應該比小說好看得多......向來愛看書勝過電影的我也不得不這麼"委婉"的說。

書名《別告訴任何人》其實跟故事沒甚麼關係,我想應該是叮囑看完的讀者,不要把書裡的秘密告訴任何人吧?

 

PS.全書看完後,我才覺得封面與書衣的設計除了好看應該還有特殊意義的,以夢幻的紅葉花瓣包裹住晦暗森林角落,正符合了作者的寫作手法呢!~~~說起來,我給設計書封的分數比小說內容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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