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試讀】《有罪推定》鄭捷辯護律師寫的小說

 

「為什麼殺人?」
毫無動機的犯罪不存在。
誰也想不到哪時、哪刻,哪一個扳機驟然啟動,
所有人的人生,從此墜入無間的修羅場。
六個探討罪行的故事。
以刑案經驗為靈感,關於人心和愛、遺憾及後悔,
罪與罰之徘徊──天平兩端的辯證追索。
 
● 二十一歲的林宮太,犯下通勤列車隨機殺人案,三死十八傷。律師黃粱接下這件案子,問他:「為什麼殺人?」他自白:「因為我想死。」
● 面對爸爸被控強姦、殺害了媽媽,十多歲的小兄妹請求法官:「我爸爸不是壞人,他絕不是要故意殺害媽媽。他已經認錯了,只是他認錯的內容可能跟法官你們想聽到的不一樣。」
● 患白血病的男人帶著六歲女兒燒炭,孩子身亡,男人卻倖存。他拒絕任何辯護,甚至威脅要殺了律師,一心求死……
 
死刑辯護律師黃致豪將擬寫辯護書狀之筆,轉化為小說之心,以專精司法心理學、不按常理行事的律師黃粱,串起書中高潮迭起、細膩深刻的六篇故事:
被媒體稱為「宅男殺人魔」的通勤列車隨機殺人案凶手;行蹤飄忽、情緒暴起的家暴女人;被控姦殺妻子,留下未成年兒女的單親爸爸;失智老先生縱火;殺妻後,携女車上燒炭,卻自己獨活下來的重病父親;遭女兒目睹殺妻現場的男人……
 
當令人心痛的駭人罪案發生,我們同情被害者,同時也不禁要問:「為什麼?」
為什麼會發生?為什麼犯案?是什麼導致二十一歲青年無差別雙刀砍殺人?是什麼觸發為人父母者,竟決心帶著親愛的小孩走上絕路?
是什麼造成被告,他們一路下滑直至失控,終致一椿椿無可挽回的遺憾?
如果在案發之前,有人能伸手幫他們,止住下滑……如果如果,這一切還會發生嗎?
 
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──但真是如此嗎?
本書描寫精湛,不僅前所未見地領我們如身臨法庭攻防現場,親見審(法官)、檢(檢察官)、辯(律師)三方犀利針鋒且波濤洶湧的角力,以及面對輿論聲浪、結案壓力等,司法實務上的局限;更層層抽絲剝繭,揭露罪行之後的百轉千迴,讓我們看見罪與罰之後,原來那並非黑白、是非、對錯絕對二分的世界。
那是一個讓事件相關的所有人,都值得認真地被凝視一回的世界。
 

【心得】

本書《有罪推定》是很具戲劇效果的法庭辯證故事,由六篇刑事案件構成,以辦護律師「黃梁」為主角貫穿全劇。開頭第一篇<二刀流男孩的存在主義>非常神似我們所熟悉的捷運殺人事件鄭捷案,這並非巧合,因為本書作者「黃致豪」就是當初鄭捷案的辯護律師。

作者黃致豪本身就是一位專精刑事、家事的執業律師,履歷非常豐富。他義務辯護過許多轟動一時的案件,除了前面提到的鄭捷案以外,還有著名的「小燈泡案」與「華山分屍案」等等(詳見作者簡介)。「我們與惡的距離」中吳慷仁所飾演的角色就是以他為原型,可以說作者形象比本書小說主角黃梁更具體且真實。

 

影視戲劇常見以法庭為題材,律師、檢察官、法官之間的攻防結辯是法庭劇最重要關鍵,本書各篇也都著重在此,省略掉查案蒐證等複雜部份。每一篇劇情都很簡潔,直接拉到法庭攻防階段,把短篇小說精髓掌握得很好;法條部分稍稍生硬無聊一點,但所占篇幅不多,也多少提供讀者一些法律知識。

官司輸贏不是本書的重心(當然主角都是贏的那一方),主要講是案件「內幕」,尤其是犯案動機和生活背景,探討為什麼會發生這些悲劇?是社會太冷漠還是純粹精神病症發作?也許社會事件的發生你我都推了一把。法庭故事難免最後都要回歸到文明社會與自我省思的高標,讀來總是讓人覺得對不起國家民族、愧對這個宇宙。

作者專業知識與職業經歷豐富,寫這些案件格外有說服力。有類似鄭捷案的<二刀流男孩的存在主義>在前,讓我懷疑其餘幾篇是否都有原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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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簡介】
黃致豪
一位在台生長,美國教育,專精刑事、家事、智慧財產權事件的台、中、英三聲道資深執業律師。
美國紐約大學(NYU)心理/政治雙學位(BA)優等榮譽生,鑽研臨床心理學與犯罪心理學,並研讀美國司法制度跟國際關係。台灣大學心理研究所博士候選人,專攻司法心理學。
他是全台唯一的美國國家詰辯學院NITA法庭詰辯教師,也是司法心理學的研究與實踐者。曾任司改國是會議委員、律師訓練所教官。
他曾義務為多起重大案件辯護,如:
● 2014年:鄭捷(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)
● 2015年:龔重安(北投文化國小隨機殺人案)
● 2016年:王景玉(內湖小燈泡隨機殺人案)
● 2018年:陳伯謙(華山分屍命案)
為電視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主角之一王赦律師(吳慷仁飾)的角色原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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