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怕格子被清除,特來除除草,說說生活白癡我的消費經驗。
3月在通訊行買了新手機,被店員遊說加買了手機保險,稱之為「行動裝置保險」。其實回家就後悔了,又不是買蘋果,保什麼險呢,但想是臨櫃買不是網購,買都買了,過幾天有空再去解約吧。後來才知道保險是有10天的猶豫期的,期間取消可全額退還。總之呢,我一時忙忘了,等收到保險公司簡訊恭賀睿智的我買了他家保險時剛好過10天。我趕緊去通訊行解約,已經必須算一期了。
再等第二期信用卡帳單又寄來時,窮忙人ㄚ芬才又想起--欸~不是已經解約了嗎?怎麼還有第二期帳單?莫非通訊行店員沒有幫我解約,只是在我面前假裝敲敲鍵盤......其實應該直接打電話去保險公司解約的,有過當改,立即詢問保險公司,保險公司說Don't Worry,確實已解約,也將退款。
結果--如您所料--第三期帳單如期而至,又來通知繳款了。這時覺得不能太相信兩邊大公司有自動退款停約的標準流程機制,我不處理恐怕會把錢扣光。










